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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内就医无异地!

发布时间:2023-12-23阅读次数:1798

   按照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区内就医无异地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0月8日起,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自治区范围内的任意医疗保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出院时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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