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 | 内蒙古东河:构建智慧纪检监察平台体系
发布时间:2021-06-17阅读次数:1315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试行以网络平台和大数据信息促进监督执纪的新模式、新路径,努力打造“智慧纪检监察”平台体系,为监督执纪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规范运用“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注重做好“加法”,推动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将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类补贴及政府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再监督平台,公开范围和监督内容进一步扩充;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清单》97条任务指标同步部署至再监督平台,实现全区77家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24家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情况线上打分考核。
研发配套县级领导干部可随时查看分管工作推进情况的同级监督小程序,将区政务服务大厅、人才市场共计27路监控探头接入视频专网,在72个服务窗口设置“事难办”投诉意见箱和“码上监督”二维码,对于发现受理的问题及时分办、监督落实。增设巡察整改监督模块,将被巡察单位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集中进行线上监督、整改成效线上验收,第六轮巡察整改率达95%。
围绕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目标,研发运行“智慧审理”处分决定执行记实监督平台。平台运行以来,已监督审核97名受处分人员142个执行事项,推动处分决定执行宣布到位、评定到位。注重将“智审通”系统与“智慧审理”平台有效衔接,保证处分决定“前半篇”和“后半篇”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以信息化手段积极打造规范化“处分决定执行”全国试点单位。
用好用活“以案促改”再监督平台,完善“室组地”组团办案模式,同步梳理、总结,剖析案件违纪违法特点,有针对性地印发“三书一函”。运用以案促改情况记实监督平台系统,起底录入2020年以来发放的37份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实现处分决定、以案促改、教育回访执行进度在线掌握、闭环监督。目前已督促19家发案部门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推动建立相关制度机制51项。针对查办的行业系统重点案件。
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促法院和公安系统深化以案促改,开展警示教育12次,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0起,1545名政法干警受到警示教育,推动制定队伍管理、规范执法类制度机制49项,促改成效明显。